发布时间:2013/6/26 15:48:09 作者:李英民 来源:本站 浏览量:19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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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来咨询如何把自己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辈的问题。在解答这类问题时,我们一般是告知他们可以办理一个赠与合同就可以了。那么什么是赠与合同呢?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呢?
所谓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主为受赠人。对于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现简要分析如下:
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利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目的,最常见的是发生财产所有权的移转。这就使赠与合同与无偿服务合同和无偿借贷合同区别开来了。赠与的财产不限于财产所有权,也包括其他权利,主要有:(1)所有权以外的物权的让与,如让与抵押;(2)无形财产权的让与,如无偿许可受赠人使用专利发明权;(3)债权让与,债务免除及债务承担而不要求对价;(4)有价证券及股权的无偿赠与。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传统理论认为赠与是典型的实践合同,即赠与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要件,但这种对赠与合同的定性导致在司法操作中弱化了对受赠人正当权益的保护,因此《合同法》中规定了保护受赠人利益的相关条款,从原则上规定了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
3、赠与合同无偿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即赠与人不要求受赠人作出对价给付。
4、赠与合同是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即可以为书面形式,也可以为非书面形式,非书面的赠与合同在未履行之前各当事人可以撤销。对于某些财产,如不动产只有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才发生赠与财产所有权移转的效果。
另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则告终止,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赠与合同可因当事人一方(主要是赠与人)先行使撤销权或者因为出现法律规定的贫困状况而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