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婚如何离?必须经过军方同意吗?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军婚中对有军人一方有倾向性保护,即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应征得军人的同意。 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那么哪些情形算是法定的重大过错,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呢? 依据民法典1079条,主要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以及“其他”。 其次,面对军人出轨,根据其违纪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可以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警告甚至开除军籍的行政处分,更严重的进行强制转业或复员安排。 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上述重大过错,军人家属可以起诉离婚,无需经过军方同意,还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要求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能主张多少呢?
     法院会考虑多重因素: 1-夫妻共同财产的总额及分割比例。在实践中可能会直接将法官认为应当赔偿的金额直接体现在财产分割中。当然,作为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中,我们曾代表女方要求在判决书中一定要写明“因男方出轨等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婚姻破裂,需由其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多少元。” 2-夫妻双方的年龄及健康状况。3-过错持续时间长短以及离婚时过错方的态度。4-无过错方离婚时的收入状况及此前为消除损害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一般我国实践对这部分金额支持在1-5万之间,有少部分低于一万,但极少情况下大于五万。
3、军婚离婚程序   
     其一、由当事人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 其二、调解无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其三,军婚离婚需要部队开证明。军婚离婚的,军队人员的一方需向组织写出书面离婚申请,一般干部和士官需要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部队政治机关在判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女方提出离婚的,离婚申请应有双方签字,协议书也可,注明明确财产、子女抚养等),应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政府民政部门,明知双方有一方系军人的,应查阅部队证明后再给办理离婚手续。
4、一次性抚慰金等金额有多少属于女方?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5、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东西
      工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费也在此列)、奖金、劳务报酬(一般不能有);生产、经营(一般不能有)、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还包括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恶意隐瞒住房补贴、公积金账户等,可以离了婚之后再诉。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军人退役金)、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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