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9日03时30分,我市张××驾驶货车沿国道210线行驶,在2684公里加800米处,被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撞后翻车,造成张××及雇佣司机受伤、车、货严重损坏的后果。
       张××家庭贫困,贷款十余万元购买货车跑运输,运输是其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所以人伤、车毁对其家庭来说,无异是灭顶之灾。加之交通事故发生在两千多公里外的广西,人生地不熟,无一人可以求助,张××真是度日如年。
赵建烈、黄莉丽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向张××伸出援助之手。二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分别于2011年8月26日、10月30日前后两次,长途跋涉2600多公里远赴边塞小城南丹调取证据、立案、开庭。路途遥远、车票紧张,在没有买到卧铺,甚至连硬座也没有的情况下,赵建烈律师急张××所急,硬是站了二十余小时前往广西南丹立案。赵建烈律师敬业、刻苦的精神使张××很是感动,也深刻体会到人间自有真情在的温暖。

 


三门峡律师|三门峡律师网: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0207368号-1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72000  电话:0398-36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