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不幸遭遇到交通事故的侵害。发生交通事故找谁赔偿就成为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要正确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分析。一般有三种状况:
  一种情况是能找到事故责任方,并且对方愿意主动配合。
  事故车辆若是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可以先通过交强险赔付,若是额度超过赔偿限额,余下部分可以通过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及治疗期间的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限额内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根据双方的责任赔偿。若是自己是全责,保险公司只赔偿交强险限额内不超过10%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事故车辆逃逸后又找到事故责任方的。
  这种情况在偏僻道路或夜间事故比较常见,也是对当事人造成伤害最大的,这个时候就需要伤者平时对意外有充分的认识,主动投保意外险并且附加意外医疗才能有保障。事故发生后若是最终通过交通队找到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治疗期间的全部费用先由事故车辆的交强险限额部分承担,余下的部分应由车辆的驾驶人员或和车辆的所有人共同承担,第三者责任险不承担逃逸事故的责任赔偿。
  第三种情形是对方无赔偿能力或事故车辆逃逸找不到事故责任人的。这种时候,受害方可以申请社保赔付,但是社保起付线以下部分和自费药需要自己承担。除了误工费可以找自己的工作单位部分负担外,其他的费用全部自己承担。
  社会保险法(20117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应当从工伤保险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三门峡律师|三门峡律师网: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0207368号-1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72000  电话:0398-36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