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关醉驾是大家谈论最多的话题,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就详细的谈一下醉驾及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
何谓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判断是否是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样一来,醉酒驾驶就是由刑事处罚的,而酒后驾驶是通过行政处罚的。
大家都熟知的高晓松醉驾案,高晓松就是酒驾入刑后被抓的第一个名人。这起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在庭审过程中,高晓松态度较好,完全认罪,他还称“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通过这起醉驾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醉酒驾驶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就属于酒后驾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如果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在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这个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中,并不以醉酒为前提,也就是是否喝酒并不是判断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一、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二、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三、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这就是交通肇事罪。如果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造成重大伤亡的,就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当然不同的罪名所被判处的刑罚也是不一样,醉酒驾驶就被处拘役,并处罚金;交通肇事罪则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现在看来一个刑法修正案的出台,会牵连整个刑法的体系同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与其衔接也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是:1、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些法律规定,均体现了现在国家对醉酒驾驶的严惩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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