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之后,职工首先要把受伤的证据拿到手,包括找工友做证明、报警、报告用人单位等;其次,要把在单位工作的证据保护好,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暂住证、工作服等;第三,要把在医院治疗的病历材料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在准备好三个方面的材料后,应当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有人问,单位不申报工伤怎么办?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所以很少有单位主动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本人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现在好多单位口头上告诉工伤职工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了,但实际上没有申请,等到工伤职工发现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时,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无法再申请了。因此,工伤职工一定要自己去劳动保障部门弄清楚工伤认定的情况和进度,不要偏信单位的话。
还有人问,对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工伤结论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做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机关既可以是上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也可以是同级的人民政府。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哪些材料?需要提供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服、押金条等等;二是工伤发生经过的证明材料,包括工友的证言、单位调查材料、有关机关的调查材料等;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受伤的具体情况。同时,还要提交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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