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在一个建筑企业做高架子工,一次上班时,李杰忘了带防护用具就开始干活了。谁知他不小心从高架上摔了下来,左大腿粉碎性骨折。事情发生后,企业及时送医院给李杰进行了治疗。单位领导和李杰说,单位同意把他的情况按照工伤处理,但是李杰自己没有带防护用具就开始干活,属于违章操作,李杰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单位答应报销李杰所有的医疗费用,但是其他费用单位就不管了,并且还把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科做的工伤证给了李杰,李杰不了解情况就答应了。一年以后,李杰偶尔听一个老乡说,他的情况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绝不仅仅只是报销医疗费用。于是李杰找到单位领导,要求单位按照工伤待遇支付,但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单位内部的工伤证没有法律效力为由,裁定李杰败诉。后来李杰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劳动局说李杰的申请已经过了一年了,不能认定了,这使得李杰陷入了绝境。李杰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提醒大家,在外打工受伤时一定要及时地了解一下关于工伤的知识,以免落得和他一样的被动绝地。
第一个问题,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在单位上班被机器压伤,属于工伤。这是最常见的工伤例子,也是最典型的工伤例子。通俗来说,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里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各种伤害。
骑自行车上班摔倒受伤不属于工伤。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此,骑自行车上班摔倒受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自己违章操作受伤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虽然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况,但是其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把自己弄伤,因此职工因为违章操作而受伤,也是属于工伤范围的。但是如果职工在工作中自己故意弄伤身体,想因此而要求工伤赔偿的话,那是不可以的,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上班时突发病而死亡或落下残疾的,属于属于工伤呢?上班时突然发病立即死亡或经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法律上都可以视同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如果上班时突然发病最后落下残疾或者经抢救在48小时后死亡的,都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喝醉酒干活受伤,是不是工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是禁止职工喝醉了酒继续干活,并且实践中喝醉了酒干活特别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破坏单位的正常秩序。因此,法律规定因为喝酒而导致的事故不属于工伤,在此情况下,职工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内部认定工伤可不可以?
单位没有认定工伤的权利,必须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发放《工伤证》。如果你的单位自己认定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往往都是企图骗取你的信任,使你放松对单位的警惕。因此,一旦发生工伤,职工必须要及时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二个问题,职工在治疗工伤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治疗工伤时千万不要使用别人的名字。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以确定受伤情况。如果住院时用的是他人的名字,那么诊断证明上记载的伤者姓名也将是他人的名字,真正受伤人员是不能以诊断证明申请工伤认定,所以,一旦发现单位用他人的姓名给你诊断或登记住院,一定要及时将姓名更改过来。
病例一定要由自己保管。工伤处理不仅仅包括工伤认定,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做鉴定时,需要提供全部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如果没有病历的,就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病历如果被单位拿走,并且不愿拿出来让工伤职工作劳动能力鉴定的话,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应该即使到医院复印病历,并且复印的病历要记得盖医院的病历专用章。
第三个问题,农民工在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发生工伤之后,职工首先要把受伤的证据拿到手,包括找工友做证明、报警、报告用人单位等;其次,要把在单位工作的证据保护好,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暂住证、工作服等;第三,要把在医院治疗的病历材料掌握在自己的手上。在准备好三个方面的材料后,应当尽快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有人问,单位不申报工伤怎么办?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所以很少有单位主动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本人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工伤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申请。现在好多单位口头上告诉工伤职工已经申请工伤认定了,但实际上没有申请,等到工伤职工发现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时,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无法再申请了。因此,工伤职工一定要自己去劳动保障部门弄清楚工伤认定的情况和进度,不要偏信单位的话。
还有人问,对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工伤结论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做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机关既可以是上一级的劳动保障部门,也可以是同级的人民政府。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哪些材料?需要提供三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服、押金条等等;二是工伤发生经过的证明材料,包括工友的证言、单位调查材料、有关机关的调查材料等;三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受伤的具体情况。同时,还要提交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四个问题,工伤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治疗工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那么就应由单位来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单位要求工人自己承担医疗费,受伤工人可以拒绝,或者自己先垫付,再按规定进行报销。
职工受工伤后,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这段期间里,单位不能停发工资,应该按照职工正常出勤的标准,继续给受伤职工付工资。停工留薪期根据受伤情况确定,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如果受伤情况特别严重的,还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最多再延长12个月,也就是说最多不超过24个月。为了确定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在治疗过程中,职工最好要医院出具一下休假证明。
治疗工伤住院期间,单位不派人护理,要求自己想办法,对吗?工人受伤住院的,如果医院出具需要日常生活护理的证明,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派专人负责受伤工人的护理工作。在现实当中,职工发生工伤后,许多单位都把护理的责任推给职工本人,又不支付任何护理费,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自己先雇佣护理工,并保存雇工费用票据,最后让单位来支付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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