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罪认罚,缓刑
律师:无罪,或免刑
法院:有罪,免刑
2023年9月20日,我所赵超宇律师接到湖滨区人民法院判决,其辩护的宋某某污染环境案件,检察院建议判处缓刑,一审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湖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起诉杨某某、田某某、宋某某,鉴于三人认罪认罚,建议对三人宣告缓刑。
辩护人赵超宇认为,宋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在2014年黄金冶炼氰化渣(下称红渣)属于危险废物;根据2008年的规定,2014年的红渣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宋某某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只是执行公司决策,公司执行政府的决定,销售红渣收入全部转入政府专户用于城郊大环境绿化,因此让宋某某承担责任于理不通于法不容。如果本案按照有罪判决,关于量刑的辩护意见是,本案已适用涉案企业合规处理程序,对单位不起诉,宋某某也认罪认罚,且宋某某只是签了一年的红渣销售合同,系从犯,有自首,作用相对较小,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建议对宋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判决构成污染环境罪,鉴于三人有从犯、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且涉案企业已经合规达到预期目标不起诉,三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于处罚。
认罪认罚要不要请律师?法院是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决,而不是当事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根据具体案情,可以请律师辩护,以争取更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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