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31 8:43:28 作者:杜迎山 来源:本站 浏览量:313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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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接受张红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张红的代理人参加本案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张林私搭乱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无论是在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房屋,都应当经过政府部门批准。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划,并且不影响四邻的生产生活。张林建设四层建筑,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明显是违法行为。
二、张林私搭乱建的行为影响了张红的生产生活。
张林将自己四层建筑的大门开在张红单独使用了十几年的通道上。该大门1.5米宽,上有沿,下有台,下台和地平之间有20公分。诉讼期间,张林用水泥在张红的通道上打斜坡,被拆除。同时,张林在根本没有受到影响的情况下,阻止张红的客家在张红门口停车。张林还在通道堆积垃圾,已经对张红造成了影响。
张林已做好了门楼打沿、门口打斜坡的准备,势必对张红造成更大影响。
三、张林对张红的通道没有使用权。
张林没有宅基地,在张红名下的宅基地上建设房屋。经协商,东侧为张红留一条3米的通道,张林出尔反尔,仅留了2.5米。该通道是专为张红留的,不是公用。张林宅院另有出路。
张林代替政府制作的拥有张红通道的图纸是非法的。张红通道本来应为3米,张林侵占了50公分,本身就不方便。张林的院落有通道,却在张红通道上开辟新通道。张林更加方便,张红却受到影响。
因为张林新盖门楼,双方已经发生了多次争执,张林将张红打伤,案件正在处理中。如果不制止张林的非法行为,矛盾必将进一步深化,不利于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张林在张红通道上盖门楼是违法行为;该行为严重影响张红的正常生产生活;张林另有通道,对该通道没有使用权。请依法判令张林将建在张红门前通道上的门楼恢复原状。
上述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杜迎山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