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公道

一天上午,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年轻女性来到办公室,说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款如何分配的问题,并且想让代写一份协议。我询问了一下情况,得知他们是公媳关系,男子的儿子、女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得赔偿款37万元,扣除丧葬费等开销,现余30万元。死者的近亲属包括父母二人以及妻子和一个2岁的女儿。父亲56岁,是退休工人,母亲55岁,农民,妻子26岁,农民。我先对当事人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等我国关于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因侵权死亡的受害者近亲属,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而赔偿权利人则是死者父、母、妻、女四人。我给他们按照当年的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数据计算一下按照法律应当赔偿的数额,告诉他们,其中女儿要给被扶养人生活费,母亲一般情况下也应当考虑给被扶养人生活费,因此父母一方和妻女一方基本上是对半,但是考虑孩子小更需要照顾,因此应酌情给予以照顾。因此,我建议现余的30万元,给妻女一方分16万元,父母一方分14万元。我这个建议提出后,女子表示同意,她公公想了想,也点头表示同意。于是,我就给她们写了一份协议书。

晚上回到家,我给亚女说起此事,让她评判我给他们断的是否公道。亚女听了说我给分的不公道,说死者因事故死亡,这钱是人家用生命换来的,赔偿款应当全部给孩子。并且,死者的母亲虽然55岁,但是她丈夫是退休工人,他们有生活来源。可是,死者的妻子却是孤儿寡母,生活就很艰难。我听了后,觉得她说的也挺有理。

事后我想,做法官也挺难,案件处理地让各当事人都能接受,并且又符合社会上的公平原则,确实不易。我们做律师的,有时只注重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有些律师的口号就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如果让你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你是否就真正能主持公道吗?


三门峡律师|三门峡律师网: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0207368号-1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72000  电话:0398-36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