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自愿,离婚自由,法律对待婚姻是宽容的。但是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双方往往争执较大,到法院开庭时吵吵闹闹是常有的事情。看着昔日两个曾经的爱人相互争吵甚至是谩骂,感觉总是很不愉快,所以我拒绝代理离婚案件。三月份,老家的兄长介绍,让我代理他的一个朋友离婚,我告诉兄长我不代理离婚案件,兄长说他的朋友木讷,不善言辞,很是可怜,让我一定帮忙。为了不薄兄长的面子,我只好代理了这起离婚案件。
我代理的是男方,女方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在诉状中称双方缺乏了解,认识一个多月即结婚,生育一子。男方卫生习惯差,不管家,双方因此经常发生争执,男方经常殴打她,感情已经破裂。
我见了委托人,貌不惊人,一米六多的个子,身体单薄。当我问他是否离婚时,他坚决不同意离婚,他和我谈了很多和女方的事情。她和女方差两岁,结婚时他29岁,女方27岁,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绝对是大龄青年了。两人结婚后不到一年就有了一个儿子。但是日子一直不是很好,开始是租房住,他和女方都在外面打零工,后来他哥买了一份宅基地,可怜他没房住,同意他在上面盖房子。他前后借三万多块钱盖起了一栋二层小楼,其中2007年盖了一层,2009年又盖了一层。他说自己没有本事,挣不来太多的钱,所以到现在还欠了两万多的帐。他说现在他们的苦日子已经快过到头了,把帐还完了,就可以过上好日子了。说起女方打工,男方很动情地说,她跟上我确实没有过上几天好日子,到砖厂做砖坯,到新疆摘棉花,没少受辛苦。而他也竟然能忍受女方一年365天,330天不给做饭,不给他洗衣服。
我有些同情这个当事人,不是因为他是我的当事人,而是因为他对待婚姻的这种认真态度。我主动和女方律师联系,想争取调解不离。见到女方,看到的是一极为普通的女人,女方说男方的不是也不外乎诉状里所说的几条,男的表示只要不离婚,女方说什么她都会答应。女方代理人通过双方介绍的情况,也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彻底破裂,而且女方已近四十岁,离婚后带一个近十岁的男孩,生活可能会很艰难,也做女方的工作,但是女方不同意,还是要离婚。
开庭时,我对于女方及代理人出具的证据提出了异议,庭审后,女方对我大为不满,说大家都是女人,我凭什么不让她离婚,我和法院串通开庭不让她发言等等。我的天爷,这女的,真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说真的,正是因为大家都是女性,再为了考虑她的儿子,和她那个让人有些同情的男人,所以我才认为不离婚对她家庭有好处,而她却不理解,真是一个糊涂女人。
        有人说,子女是联系父母甚至整个家庭的纽带,当父母因为感情破裂从婚姻城堡中解脱时候,子女的命运也被牵动。离婚可以使两个人从相识到形同陌路,但却无法割舍对子女的亲情。当年幼的孩子面对着一份残破的家庭时,离婚的创伤深深地烙在了孩子心中。家庭是社会的因子,为了子女,为了社会,我还是希望女方能够慎重对待和用心经营这段来之不易的婚姻,与男人共同努力,长则三年,短则一年半载,必将走出危机,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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