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六点半就来到办公室,因为今天要去灵宝。来到办公室,其实并无多少事,只是准备着。我把电脑等物品先装进车里,等赵芮律师来了之后,我们八点十分就出发。接上赵主任,到灵宝基本上就是九点十分。
谈判地点在投资人公司八楼的小会议室,灵宝市工信委杨主任也在,公司董事长杨总、财务张副总、项目邵副总代表投资人公司谈判。看来这次是正式的。我们管理人这方是赵主任主持,我和赵芮律师辅助。
没有更多客套,赵主任直接切入主题,围绕着上次我们提交的《重整投资协议》条款,逐条进行解读,并听取对方的意见。其他都比较顺利,就是谈到已执行给案外人的土地,需支付现金将土地使用权赎回的问题,投资人公司不能接受。该公司张总说,这是个关键的矛盾点,投资人公司除了职工的工资及补偿金,以及管理人费用等可以支付外,其他债权都没考虑支付现金,只能进行债转股处理。赵主任认真听取对方的意见,然后解释道,土地系执行给案外人了,已经是案外人的财产,并非鑫华公司的债权。而且,土地与其他设备等资产不同,离开了土地,重整就无法进行。双方对此意见未能形成一致,于是暂时搁置这个问题,就其他条款继续磋商。可以说双方都报着诚恳的态度,其他问题也都基本达成共识。然后,我们把文本进行修改,这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了。
中午,在投资人公司的职工餐厅吃了饭,我就开车回三门峡。路上克服着瞌睡的困扰,平安回到三门峡,我直接回到办公室,这时已经是两点半。

三门峡律师|三门峡律师网:河南蓝剑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0207368号-1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明珠大厦12楼 邮政编码:472000  电话:0398-369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