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上午8:20整,我所12名管理人成员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合议庭法官一大早守候在第一审判庭门前,等待河南鑫华矿冶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到来,该案是我市法院受理的首例重整案件。
   2016年10月1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所为河南鑫华矿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的管理人,并向已知的债权人发出申报债权的通知书。管理人在接到指定书当天,迅速在我所成立了管理人团队,并与康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携手接管了河南鑫华矿冶有限公司的财产状况等。截止2016年12月9日共有235家债权人。申报金额为19亿余元。12月20日,在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召开河南鑫华矿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共有88名债权人参加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河南鑫华矿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法定代表人陈冶华、及审计机构、评做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会上,管理人的负责人赵超宇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了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负责债权申报主管赵芮通报了债权申报情况,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陈冶华及债权人会议主席闫昌军做了大会发言等。债务人及广大债权人都纷纷表示,将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管理人、债务人及所有债权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河南鑫华矿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工作顺利推进,尽早实现企业复苏,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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